全校各单位:
根据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省审计厅预算收支审计报告整改要求和学校《应收及暂付款管理细则》的规定,现就做好借款清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是截止2020年9月30日的各类借款(含预借发票)。
二、为保证决算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于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借款清理。
三、借款人可通过财务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借款清单。具体步骤为:登录财务处网站—财务综合服务平台—财务查询系统—个人项目—个人往来款—未还暂付款。
四、请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和科研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各类项目经费借款(包括预借发票)进行核实和清理,各单位要把借款清理做为“以案促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克服“新官不理旧账”思想,督促借款教职工对于借款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的,应及时办理报销冲借款手续;对于办结借款事项后仍有结余金额的,应在办理报销手续时交回结余款项;对于借款事项因故推迟或取消,均应将借款交回财务处冲销借款。
教职工因公借款应专款专用,不得假借名义,将借款挪作他用或私用,应一事一借、一事一清、不能一借多用,长期挂账,造成债权债务关系混乱,影响学校对各类资金的合理调配使用。
五、财务处将继续依照学校《应收及暂付款管理细则》的规定,对于长期挂账不冲销的经费项目暂停新的借款手续(包括预借发票)办理,并且从借款人工资中按月扣回借款。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尚君凤 联系电话:86173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