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2020年5月5日,财务处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对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进行了政策解释,依据税务部门的通知,汇算清缴工作将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请尚未办理汇算清缴业务的教职工抓紧时间在规定时间段内办理,以确保应该享受退税的人员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个税政策改革红利;也避免应该补税的人员因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罚款与滞纳金。
财 务 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