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法律进课堂”活动实施方案
(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和西安工业大学党宣发[2012]8号文件《西安工业大学2012年法制宣传教育计划》精神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思政部就深入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法律进课堂这一任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师生成长相结合,求实创新,积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进程,为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课堂”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
三、工作任务
“法律进课堂”是指全校一年级学生都要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学习。每学期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教师不少于16课时;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时间。学校法制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民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与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方法措施
(一)强化法制教育的组织领导与培训工作。由部门领导负责,由教研室具体落实,所有思修课教师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并不定期的对法制教育辅导员的进行培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
(二)发挥课堂法制教育主渠道的作用。要将强课堂法制教育,将法理讲授给学生,增强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利用 “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可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年学生学法的效果。
(三)推进法制教育实践教学模式。可以举办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现身说法、法制征文、观看“今日说法”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指导、鼓励和帮助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法制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增长法律知识。
(四)结合“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等活动,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使青少年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实施步骤
“法律进课堂”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2年7、8月)
主要工作:一是制定规划阶段。各位任课教师要按着“法律进课堂”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写出授课计划。二是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法律进课堂”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2年9、10、11月)
主要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教学手段,认真抓好法制教育工作的落实,使“法律进课堂”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2年12月)
主要工作:各任课教师及法制辅导员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工作。教研室也要对 “法律进课堂”活动进行检查,并将其作为普法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材料。
第四阶段:完善提升阶段(2013年1、2月)
主要工作:教研室要在总结的基础上对“法律进课堂”活动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要在学生的学习效果上下功夫,要使法制教育真正“进课堂”、“进头脑”。
六、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员参与。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课堂”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落实,给予必要的物质保障,加大推进力度,开展好此项活动,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整体推进、全员参与。
(二)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任课教师要结合 “法律进课堂”具体实施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真正将“法律进课堂”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指导,动态管理。教研室要对教师开展“法律进课堂”活动加强检查指导,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思政部“法制进课堂”活动
领导小组
2012年5年12日